通知公告
【团学】关于开展中国农业大学第十一届“志愿农大”评选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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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总书记在今年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志愿服务对于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性与日俱增。为弘扬志愿服务文化,宣传志愿服务“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提升志愿服务的认知度,激励志愿者及校内公益团体的服务热情,展示农大志愿服务事业的丰硕成果,展现农大学子志愿风采,共青团中国农业大学委员会举办第十一届“志愿农大”评选活动,对2016—2017年度工作表现突出的志愿者个人、志愿团体以及社会反响良好、成果丰厚的校内优秀志愿服务项目进行选拔与表彰。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名额 1、优秀志愿者 中国农业大学注册本科生、研究生,校内在职及离退休教职工,且在“志愿北京”网站成功注册志愿者;全校共100名。 2、优秀团体 学校各级组织包括各志愿服务支队、社团、参与志愿服务的社会实践小队、班级、党团支部等全校共10个。(注:含教职工) 3、优秀项目 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期间学校各级组织经由校团委批准并在“志愿北京”立项的各类校内外志愿服务项目及其他公益性质的长期或短期活动;全校共10个。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志愿者 1)具有爱国主义情怀和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积极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3)热爱志愿服务,在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间积极参与并完成经校团委许可且严格符合审批流程的志愿服务活动,表现良好且经活动组织方认可,志愿服务时长达到80个小时以上(以“志愿北京”认证的时长为准) 2、优秀团体 1)团队组织构架完整,分工明确,团结和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相应的业务水平; 2)热衷于公益事业,踊跃参加各项志愿服务活动; 3)团体人数在五人以上,并以该团体名义开展或参加志愿服务; 4)全年参加或开展志愿服务项目不少于两项,其中至少有一项常态化志愿服务项目。 3、优秀项目 1)项目运行期间,项目成员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积极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2)于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期间开展的各类校内外志愿服务项目及其他公益性质的长期或短期活动; 3)项目开展情况良好,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4)项目具有一定创新性,可复制性、可持续性较强,可向常态化项目的方向发展,具有可推广潜力,在校内外产生一定影响,对学校志愿服务体系建设起推动作用。 三、评选办法 1、优秀志愿者 1)有意参评优秀志愿者的个人,请填写附件1《第十一届志愿农大年度优秀志愿者报名表》,电子版于11月17日中午12:00前发至邮箱:zhfentuanwei@163.com ,纸质版于11月17日下午17:00前交至资环楼5-103办公室。 2)资环学院的优秀志愿者名额为5名,由校团委分配给各学院的优秀志愿者名额请见附件2《2016-2017年中国农业大学优秀志愿者名额分配表》。 2、优秀团体 1)所有参选的志愿服务组织填写附件3《第十一届“志愿农大”年度优秀团体申报表》,电子版于11月17日中午12:00前发至邮箱:zhfentuanwei@163.com ,纸质版于11月17日下午17:00前交至资环楼5-103办公室。 2)评审委员会汇总提交的各类材料,并从各志愿服务组织上报的优秀团体名单中,根据评优资格条件进行复选,确定参加优秀团体答辩的候选名单并公示; 3)候选名单公布后,各候选团体需积极准备答辩材料,并在指定时间参加答辩,评审委员会综合各类材料及答辩情况确定优秀团体获奖名单; 4)评选结果经公示后确定。 3、优秀项目 1)所有参选的项目负责组织填写附件4《第十一届“志愿农大”年度优秀项目报名表》,电子版于11月17日中午12:00前发至邮箱:zhfentuanwei@163.com ,纸质版于11月17日下午17:00前交至资环楼5-103办公室。 2)评审委员会汇总提交的各类材料,并从各志愿服务组织上报的优秀项目名单中,根据评优资格条件进行复选,确定参加优秀项目答辩的候选名单并公示; 3)候选名单公布后,各候选团体需积极准备答辩材料,并在指定时间参加答辩,评审委员会综合各类材料及答辩情况确定优秀项目获奖名单; 4)评选结果经公示后确定。
联系人:张雪妮 联系方式:18801063635 共青团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委员会 2017年11月15日 附件2:2016-2017学年中国农业大学优秀志愿者名额分配表.do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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