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党务工作】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学期确定第二批本科生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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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确定第二批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即将展开,请认真查看“资源与环境学院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实施办法”(附件一)中的各项要求,认真做好参评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本次确定积极分子工作仅面向大一年级同学。 参评入党积极分子需具备: (1)已向党员责任区党员或党支部指定的党员提交入党申请书。 (2)与党员责任区对接的党员或党支部指派的专门人员进行谈话,反馈结果合格。 参评入党积极分子的办法: (1)各党支部参照谈话工作方案安排党员与申请入党人员谈话,并由对接党员填写“资源与环境学院2018年秋申请入党人员谈话纪要”(附件二)。 (2)符合参评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同学,自行向班级团支书报名参评。 (3)各班团支书记录并汇总参评人员信息,填写“2018年秋季入党积极分子申请汇总表”(附件三),并于11月23日12: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zhdw@cau.edu.cn 及zhfentuanwei@163.com。 (4)各党支部结合申请入党人员谈话安排中的谈话人员对接,由对接党员填写“资环学院申请入党人员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附件四),各党支部汇总本支部参评人员的谈话记录,于11月23日12:00前将电子版谈话纪要(附件二)及推荐表(附件四)发送至zhdw@cau.edu.cn及zhfentuanwei@163.com;纸质版推荐表(附件四)打印后由谈话的党员签字,参评同学所在支部的支委讨论审核,支部书记签字后,于11月23日17:00之前交至资环楼5-104党委办公室。 (5)分团委对参评入党积极分子人员的材料审核后,上报分党委审批。 (6)如参评确定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后,需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培训且取得结业证书,并从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开始连续培养一年以上方能取得推优基本资格。
如有疑问,请联系党务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翁雨晴 高纹曾 办公地点:资环楼5-110 / 5-104 电话:62732487 / 62732490 电子邮箱:zhdw@cau.edu.cn 资源与环境学院 党务工作办公室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二】资源与环境学院2018年秋申请入党人员谈话纪要.docx 【附件四】资环学院申请入党人员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doc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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