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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毕设】资源与环境学院201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20浏览次数:字号:[ ]

为落实学校关于加强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管理的要求,严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将201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4月16日前,各系应完成中期检查,并接受学校视导组专家的抽查。中期检查由各系根据情况自行组织。

5月16日前,各系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首次查重工作。错过首次查重时间的学生将直接进入复查。

5月23日前,各系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复查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查,或复查结果达不到要求的学生,将不予参加答辩。

5月24日,各系将查重结果汇总表发送至zexi@cau.edu.cn,具体要求见后续查重工作通知。

5月29日~6月3日,答辩阶段。其中5月29日学校抽查答辩,5月30日~6月3日各系组织完成答辩。

6月4日前各系提交答辩成绩、优秀名单和纸质版论文档案。

6月5日前,各系应完成答辩成绩评定与录入。

二、具体要求

1. 中期检查

各系根据《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中农大教字[2017]19号)和我院制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实施细则,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指导教师辅导与答疑等情况进行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1)各系自行组织中期检查,并接受学校视导组专家来院的抽查。各系检查完成后请填写中期检查小结(附件),由系主任签字后于4月17日下午5点前交到资环楼5-113室

(2)在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须按所在系规定将毕业论(设计)材料邮寄回系接受中期检查;

(3)对无故未参加检查者,停止其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记为不及格;

(4)对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学生,应要求立即整改并组织二次检查。

2. 答辩要求

(1)答辩申请

学生在达到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应在答辩前向指导教师提出答辩申请,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答辩资格审查标准,决定是否同意该生答辩。如指导教师认为答辩申请人不具备答辩资格,答辩申请人需按指导教师提出的意见,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重新修改,再次提交答辩申请,直到符合答辩条件,方可参加答辩。

学生应在答辩前将《答辩申请与评分表》提交系答辩委员会,未提交此表不得参加毕业答辩。

(2)5月24日前,各系应将答辩工作具体安排电子版报送学院教务科邮箱zexi@cau.edu.cn。本科生院将组织视导组专家进行抽查。

(3)5月29日,学校抽查答辩,参加抽查答辩学生名单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学校于5月20前公布参加校级答辩学生名单。

(4)5月30日~6月3日,各系组织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5)答辩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可重新申请答辩一次,由各系在7月8日前组织并完成二次答辩,二次答辩仍未通过的学生转入下一届答辩。

(6)答辩具体安排见学院后续通知。

3. 成绩评定与录入

6月5日前,各系应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评定,并将最终成绩按等级制或百分制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根据学校成绩管理规定,今后成绩将统一按照等级制记。

百分制与等级制成绩对应表

等级

A+

A

A-

B+

B

B-

C+

C

D+

D

F

百分

95~100

90~94

85~89

82~84

78~81

75~77

72~74

68~71

64~67

60~63

<60


附件:资源与环境学院201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期中检查小结.docx


资源与环境学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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