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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在“北京共青团”系统上做好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13浏览次数:字号:[ ]

各团支部:

根据校团委关于在“北京共青团”系统上集中开展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

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按照学生团员转入团组织所在地区,分为“京内”和“京外”两种。

转入京内的学生团员,可通过转入团组织添加团员或团员个人申请的方式,通过“北京共青团”系统将其团组织关系转入学习、工作单位或户籍(居住)地的团组织并标注毕业去向。

转至京外的学生团员,在线上系统手机端“我的组织”中录入转入团支部信息(支部名称为组织全称)并标注毕业去向,如组织全称无误由北京团市委将学生团员转入申请传送至转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团组织,再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智慧团建”系统操作要求,将团组织关系转入学习、工作单位或户籍(居住)地的团组织(转入广东、福建的同学应先与转入团组织取得联系,完成该省份的团员报到工作,最后在线上系统发起转出京外申请)。毕业去向的具体标记说明如下:

1. 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北京共青团”系统中通过团员个人申请或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添加团员的方式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 应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县级团组织建立的“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

2. 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各类学校团组织应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在“北京共青团”系统上完成新生所属的团组织的创建,新生团员在“北京共青团”系统上发起转入申请,团组织负责人认真核准并通过团员的转入申请。在此之前,其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原团组织。

3. 毕业后参军入伍的学生团员,只需要完成“北京共青团”系统的注册(注册前必须明确一个原有的隶属团组织),请各团支部按要求将电子版表格(附件1)内所需信息填写完整后发送至学院分团委公邮,由学院分团委按有关规定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无需进行线上转接。毕业后到涉密单位工作的学生团员在“北京共青团”系统中的转接参照此类型处理。

4. 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团员本人通过“北京共青团”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学生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如果条件允许,也可直接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毕业学生团员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所属的村或社区一级的团组织

毕业学生团员在毕业后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可在本校保留团组织关系,保留时间截止至9月30日。在7月20日前,请各团支部按要求填写《XX团支部毕业流动团员临时团支部团员信息收集表》(附件2)并发送至学院分团委公邮,由学院分团委对该类毕业学生团员编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国农业大学2019届毕业学生流动团员支部”集中管理,对符合转出团组织关系条件的及时转出。

5. 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学生团员,参考《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党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规定(组通字〔2015〕33号),按照党、团一致的原则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所在团支部在毕业学生团员离校出国前收取保留团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在境外学习研究的地点、时间期限、境内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并按要求填写《XX团支部2019年出国(境)团支部团员信息收集表》(附件3)发送至学院分团委公邮

6. 毕业后因公出国(境)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参照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学生团员,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至派出单位的团组织。毕业后因私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求学除外),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

7. 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需要请各团支部按要求填写《XX团支部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信息采集表》(附件4),并发送至学院分团委公邮,由学院团组织在“北京共青团”系统中对其做好标记,并根据团员个人具体情况编入对应团组织进行统一管理。

8. 上述情况的学生团员中,第2、5项提到的毕业学生团员,需在“北京共青团”系统中标记为“升学”;第1、3、4、6项提到的毕业学生团员均标记为“非升学”。已将毕业时间标记为2019年的学生团员本人和团支部书记均有操作权限。此项标记工作涉及核心考核指标“学社衔接率”的统计,与后期考核工作挂钩,请务必实现毕业学生团员100%标记。

二、工作任务

各级团组织要抓紧团员团干部信息在“北京共青团”系统上的录入工作、持续登记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基本信息等工作,为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做好准备。要熟练掌握“北京共青团”系统相关操作规范(附件5),严格按照相关安排要求和各项考核指标开展工作,并按时提交材料。6月18日18:00前提交附件1、2、3、4至学院分团委公邮,提交第5项中提及的书面申请至资环五区103室。

三、工作要求

1. 要高度重视。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到,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是扩大团组织有效覆盖、提升基层团组织组织力的重要举措,是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时间紧、任务重,是对各级团组织战斗力的一次重大考验。各学校团委要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工作部署,组建专门工作力量具体负责推进。

2. 要明确责任。各学校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好“学社衔接”的源头作用,切实掌握毕业学生团员去向,加强与地方团组织之间的联系沟通,及时完成转出、转入操作。各类基层团组织要承担起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具体责任,主动做好转接的各项工作。

3. 要严肃纪律。不得拖沓延迟,各类团组织关系转接操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推诿扯皮,各级团组织不得以非本单位正式编制职工、非本地区正式户籍居民等理由拒绝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申请。校团委将根据相关考核指标,定期对各二级团组织工作进度进行评估,对工作拖沓不力的将进行全校通报和严肃批评,对问题严重的团组织和负责人,要严肃问责。

 

联系人:分团委组织部部长 许梦瑶 15887133469

分团委组织部副部 刘佳豪 18813020598

联系邮箱:zhfentuanwei@163.com

共青团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委员会

2019年6月13日

附件1 XX团支部参军入伍毕业学生团员信息采集表.docx

附件2 XX团支部毕业流动团员临时团支部团员信息采集表.docx

附件3 XX团支部出国(境)团支部团员信息采集表.docx

附件4 XX团支部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信息采集表.docx

附件5 北京共青团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业务操作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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