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北京地区2020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报工作的通知 | ||||||||
| ||||||||
2020届有关毕业生:?xml:namespace> 按照《关于做好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及有关文件要求,更好保障2020 届毕业生享受求职创业补贴,现启动补贴申报工作。因客观原因未及时申请的2020 届毕业生(单位定向委培生除外),在本次申报中进行补报。 一、申领条件 符合以下之一: 1. 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2. 所在家庭为国家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北京户籍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低收入农户的); 3. 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4. 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5 . 本人毕业学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6 . 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且未申领过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可自愿申请。补贴标准为1 00 0 元/人。符合以上多项条件的,按其中一项申报。 二、时间安排 申报时间: 2 月19 日- 2月25日。
三、申报流程 (一)信息填报 1、凡符合申领条件的同学准备申报材料。 电子版材料:即系统需要填写的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 2、材料提交说明:凡有意申领的同学于2020年2月25日前将纸质版交至资环楼5-104,电子版材料打包以“姓名-补贴类别”命名发送至caurejiuye@163.com。 (二)学校审核并公示 就业创业办公室将对材料予以审核,并于2020年3月4日在校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无异议的,3月11日正式上报信息至市人力社保局。 (三)市人力社保局复审 符合条件的通过复审,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 四、发放 市人力社保局将复审通过的高校毕业生名单提交市财政局,由工商银行进行发放。工商银行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的个人账户。 五、工作要求 1. 此通知通过就业信息网公告发布,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多渠道、多方式做好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知尽知。 2 . 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可在寒假期间提前准备材料,向所属学院申报;各学院做好数据采集、审核、填报等有关工作;就业创业办公室对申报工作进行核验、公示,并及时上报。 3. 请各学院校严格执行文件要求,不弄虚作假;认真填报,做到数据准确无误。对出现违规申领的,将严肃处理。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