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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资环学院关于2021年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0-07-08浏览次数:字号:[ ]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1年度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研生通知[2020]68号),为切实做好2021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根据学院学科特点,统筹考虑专任教师规模和近年招生基数,制定学院导师招生资年度审核实施细则如下:

一、导师招生基本要求和相应条件

(一)招生导师的基本要求和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师德师风高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导师及其指导的研究生近三年未出现学术诚信问题。

3.业务素质精湛,具备履行导师职责的条件和能力。一般应有主持在研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高水平期刊学术论文等学术成果,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能够提供足够的科研经费、教学科研设施与场所等培养支撑条件,能够按时提供助研津贴;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上一年度抽检时没有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4.年龄符合要求,任职时间(含延退期间)能够满足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

5.正在指导的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含延期毕业学生)总数不超过15名。

6.校外兼职导师须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取得兼职第一导师资格。

7.近三年(2017年至今)参加过研究生导师培训(校级培训或在研究生院备案的院级培训)。

8.符合申请学科及其所属学位评定委员会制定的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的具体要求。

9.入校工作3年以上教工,上一年(2019年)年度工作量考核高于1(不含1);

10.上一年(2019年)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全部通过。博士学位论文送审未通过者,取消博导资格;硕士学位论文送审未通过者,取消博导兼硕导资格。

11.近3年所指导的毕业研究生就业率较高;

(二)招收硕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应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或任讲师职称3年以上且具有博士学位

2.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以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的高水平期刊学术论文等学术成果;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或作为主创人员获得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授权。

3.主持科研课题,且当年到位经费或目前账面上的经费在10万元以上,能够按时提供助研津贴

(三)招收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

2.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以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的高水平期刊学术论文等学术成果;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或作为主创人员获得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授权。

3.主持国家或省部级及以上课题,且当年到位经费或目前账面上的经费在20万元以上,能够按时提供助研津贴

二、时间进度要求

1.7月8日-20日 导师向各系提交附件2《2021年资环学院导师招生资格审核佐证材料》。各系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2.7月21日 各系将附件1《2021年导师招生资格审核通过名单汇总表》、附件2《2021年资环学院导师招生资格审核佐证材料》发到到学院邮箱:wangqian66@cau.edu.cn

3.7月22日 审核通过名单上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以及党政联席会审核。

3. 7月22-30日 学院网页公示最终审核通过名单,公示无异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审核重点

严格按照学院制定的导师招生基本条件和要求认真审核。重点审核以下4个内容:

1.审核导师立德树人情况,重点审核是否出现《中国农业大学师德“一票否决制”实施细则(暂行)》中列出的师德失范行为。出现师德师风问题“一票否决”。

2.审核导师职称是否相符,年龄是否可确保任职期间(含延退期间)能够满足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

招生类型

学制

年龄要求

备注

硕士生

2

1963年6月1日之后

人事处审核通过的延迟退休教师,其延退期间应能够满足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

硕博连读生

3

1964年6月1日之后

申请考核博士生

4

1965年6月1日之后

3.审核导师科研项目、经费等培养支撑条件是否满足需求,是否按时支付助研津贴,

4.其他相关规定;审核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上一年度抽检时是否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2019年指导的学位论文是否存在2次送审不通过情况,是否按要求参加导师培训,上一年年度工作量考核是否达标,研究生是否存在未就业情况等。

三、填表要求及说明

1.各院招生导师汇总在一起,保证每位导师在该表中仅出现一次;

2.“一级学科代码”填写学术型招生专业代码的前4位;

3.“专业学位类型代码”填写专业学位招生领域代码的前4位。

4.导师类别包括:A.博导兼硕导、B.仅博导、C.仅硕导,填表时直接填写对应的大写字母;

5.“是否为新增导师”栏对首次在我校招生的导师进行标注,包括:A.新增硕导、B.新增博导(之前为硕导)、C.新增博导(之前不为硕导),填表时直接填写对应的大写字母,非新增导师此栏填“否”;

6.“是否为兼职导师”栏对校外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进行标注,兼职导师应在《中国农业大学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名单》中,且在聘期内;

7.“获批延迟退休时间”栏对获批延退导师的退休时间进行标注,无延迟退休情况不用填写;

8.“备注”栏对一些特殊情况进行说明,比如仅招收硕博连读生、仅招收2年制硕士生等。

四、其他

1.通过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人数与下达学院的招生指标数不直接挂钩。

2.复试工作启动前将有一次导师招生资格增补机会,主要针对为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新增延迟退休且符合招生条件的导师。

3.通过学院导师招生年度资格审核后的导师,须进入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更新和完善导师库信息。详见研究生院后续通知。


附件1.2021年资环学院导师招生资格审核通过名单汇总表.docx

附件2.2021年资环学院导师招生资格审核佐证材料.xlsx

                                                               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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