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级抽查学位论文的同学除论文送审校级抽查外,其他提交的材料和时间都同非校抽同学: 抽查对象: (1) 博士学位论文:全部进行校级抽查; (2) 硕士学位论文:抽查比例不低于5%。以下几种类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100%校级抽查; (3) 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 (4) 已毕业研究生回校申请学位人员; (5) 往年曾被抽查到,但办理了延期的研究生; (6) 上一年度在北京市学位论文抽检中有“不合格”评议意见论文的导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以及校级硕士学位论文抽查中评阅不通过的导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 (7) 与其他院校联合培养且在我校申请学位的研究生; (8) 新获批学位授权点的第一届研究生; (9) 新获批导师所培养的第一届研究生; (10)已提交延期申请的2016级单证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11)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抽查学位论文的研究生。 校级抽查的详细规定见附件“校级抽查学生答辩材料”。 2、延迟公开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的学生不参加校抽,除提交以下必要的材料外,一切等同于非校抽的同学,请参照非校抽提交材料的时间安排工作: 延迟公开的学生务必填写《中国农业大学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表》和《中国农业大学各学院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汇总表》,于4月1日到4月5日期间发给学科负责人。答辩现场填写《关于不扩散中国农业大学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信息的承诺书》 ,同时要将前两个表的纸版材料于4月5日前交至学科负责人。 延迟公开学生的材料见附件“延迟公开学生答辩材料”。 特别提示:务必于4月6日前确定好是否延迟公开,逾期不再更改。 3、非全日制研究生(我校在职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毕业答辩后回校申请学位研究生),除提交以下必要的材料外,一切等同于校抽的同学,请参照校抽的时间安排工作: (1)同等学力博士生携带入学资格认定书原件、交费凭据复印件、2份正式成绩单(凭交费凭据到培养处西区主楼209室打印),自行前往研究生院学位办领取入学报名原始材料:3月22日-26日(周一-周五); (2)相关材料时间:4月16日,相关材料如下(本人将材料交至资环楼5-112张玲娥老师处): 返回答辩生相关材料:《中国农业大学已毕业研究生回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审查表》、《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意见》(注:具有返回答辩资格的研究生:2018年6月及以后结业或毕业的博士研究生、2020年6月及以后结业或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同等学力博士生相关材料:《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意见》。 同等学力学生的材料见“同等学力及毕业后返校学生答辩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