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本科生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 ||||||||
| ||||||||
根据《2021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1]3号)要求,为做好2020-2021学年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本科生)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条件及奖励标准 1.申报对象 ①我校二年级(含)以上的在籍全日制本科生。 ②近三年获得宝钢教育奖者不再重复申报。 2.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3.奖励标准 根据《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宝钢优秀学生奖为1万元/人。 二、推荐名额 今年下达我校的优秀本科生名额为3名。各学院初评推荐1名,经学校评审择优推荐,上报宝钢教育基金会。 三、评选安排 各参评学生在9月22日17:30前,将附件1和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到choilin@cau.edu.cn,将附件1、附件2的纸质版和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两张,背后注明学校和学生姓名)交到资环楼5-103。 注:1、附件1用A4纸打印,打印时将页面上下左右间距都设为0,页眉页脚都为空。附件1须认真填写,并严格按照宝钢教育基金会的字数要求,做到准确、全面、精炼、突出重点。附件1中“主要事迹”使用第三人称撰写,介绍被推荐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和所取得的成绩。 2、宝钢奖学金与其他社会捐赠类奖学金不兼得。
联系人:池泳霖 联系电话:62734288 地点:资环楼5-103 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1年9月19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