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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资环学院关于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0 来源: 资环学院 访问次数: 文字:[ ]

为落实学校关于加强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管理的要求,严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4月16日前,各系应完成中期检查。

5月22日前,组织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查重工作。每名应届毕业生有两次查重机会,论文上传即检测,第一次检测结果符合要求,可以不使用第二次查重机会,最终检测结果按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上传检测结果为准。未做查重或查重结果达不到要求的学生,将不予答辩。

5月26日-5月30日,答辩并录入成绩阶段。其中5月26日,学校安排抽查答辩;5月27日-5月30日,各系组织完成答辩。

6月3日前,各系应完成答辩成绩评定与录入,并提交优秀毕业论文名单和相关材料。

6月12日前,各系上交纸质版论文档案,组织学生上传答辩后论文最终稿。

二、中期检查要求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中农大教字[2017]19号)和学院制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实施细则,对学生毕业论文进展、指导教师辅导与答疑等情况进行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1)各系自行组织中期检查,并将检查安排报学院备案,学校组织视导组专家进行抽查;

(2)在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应按相关要求接受学院中期检查;

(3)对无故未参加检查者,应停止其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记为不及格;

(4)对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学生,应要求立即整改并组织二次检查。

三、查重要求

查重工作应严格按照《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管理办法》(教务处文件〔2018〕1号)文件执行。

四、AIGC使用说明

按照《关于规范毕业论文(设计)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通知》(本生〔2025〕33号)要求,严禁直接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工具上传涉密论文、撰写论文核心内容、伪造研究数据与过程、整体论文代笔等行为。一经发现并核实,则认定为论文作假行为,按照《中国农业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农大研生字【2015】1号)规定,未获得学位的,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获得学位的,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五、答辩要求

(1)答辩申请

学生在达到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应在答辩前向指导教师提出答辩申请,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答辩资格审查标准,决定是否同意该生答辩。如指导教师认为学生不具备答辩资格,学生需按指导教师提出的意见,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重新修改,再次提交答辩申请,直到符合答辩条件,方可参加答辩。

学生应在答辩前将《答辩申请与评分表》提交各系答辩委员会,未提交此表不得参加毕业答辩。

(2)5月23日前,各系应将答辩工作具体安排电子版发至zhybgs@cau.edu.cn。本科生院和学院将组织视导组专家进行抽查。

(3)5月26日,学校抽查答辩,于5月16日前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校级答辩学生名单并公布。

(4)5月27日-5月30日,各系应组织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与成绩录入工作。

(5)未通过第一次答辩的学生,经系答辩委员会同意后可以增加一次答辩机会,各系应于6月20日前完成答辩相关工作。查重或答辩仍未通过的学生转入下一届答辩。

(6)答辩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六、成绩评定与录入

6月3日前,各系应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评定,并将最终成绩按等级制或百分制录入教务管理一体化平台。根据学校成绩管理规定,成绩将统一按照等级制记。


资环学院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