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和挖掘大学生先进典型,激励学生提高综合素质,展现我校学生昂扬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根据学校第2017-21次党委常委会关于奖励设置的决定,学校决定近期开展2016—2017学年三好学生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资格
具有一年以上学籍的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基本原则
三好学生的评选应从学生的德、智、体等方面综合考虑,激励学生提高综合素质,培养有理想、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嘉奖热爱祖国、勤奋学习、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大学生。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成绩良好;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活动,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为人正直、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和他人的利益,言行举止文明礼貌,勇于同违法乱纪的不良现象作斗争。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本科生学习目的明确,学风严谨,勤奋刻苦,积极创新,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本学年无不及格课程(包括选修课),学习成绩在专业排名前30%。研究生科研态度端正,恪守学术道德,学习成绩优秀,科研成果突出。
3.情操高尚,努力提高文化艺术素质。积极锻炼身体,本科生需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合格成绩以上,体育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
4.本科生综合测评在班级排名前20%。
四、评选办法及程序
1.我院三好学生名额为本科生50人、研究生47人。
2.三好学生评选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方法,填写《中国农业大学三好学生申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撰写不少于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
3.经团支部推荐,由团支书统一将推荐学生的纸质材料于12月3日下午17:00前交至分团委办公室资环楼5-103,并将本支部汇总表(附件2)、个人《申报表》及事迹材料发送至zhfentuanwei@163.com,邮件主题为“XX团支部+三好学生”。
4.学院分团委严格按要求评选后将候选人材料及汇总表报送校团委审核。
5.校团委将结果公示后确定最终名单,并颁发证书。
五、工作要求
1.请参评个人向所在团组织提交申报材料,校团委不接受个人申报。
2.学院要充分重视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进行评选工作,要把评选工作作为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努力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应加强三好学生评选过程中具有典型意义的人物和事迹的宣传报道。
三好学生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禁各种类型的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在校期间的所有奖励的评选资格,学校有权追回已发放的荣誉证书。
共青团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委员会
2017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