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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学院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8-02-07浏览次数:字号:[ ]

为提升公共管理水平,保障学科发展,促进会议室合理高效利用,特制定此规定。

一、借用会议室须提前48小时在会议预订系统进行预约(学院网站—公共服务—会议室预定),填写借用人、联系方式、会议内容及参会人数等信息,待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到各区值班室取钥匙。管理员有权根据借用信息做出合理调整。借用人须及时查看审核情况。

二、会议室须严格按照预定时间使用,按时借还钥匙。如变更或取消需提前联系管理员调整并重新预约。三次以上未按借用时间使用会议室将取消借用资格。时间紧急情况下可直接与管理员联系。

三、会议室提供常规会议设施,不提供茶水、茶点等。现有消耗品(笔、茶叶、咖啡、纸杯等)可供临时取用,用后应及时补充。

四、禁止在会议室进行聊天、看电影、吃饭等与学习工作无关的活动,一经发现,取消借用资格。

五、参会人员应自觉维护会议室环境卫生,爱护公物。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应将座椅等物品归位,关闭照明、电子设备、门窗,及时归还钥匙。不得将公共物品带出会议室,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本规定于2018年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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