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资源与环境学院关于申请2020年11月及2021年1月授予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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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研究生院“申请2020年秋季冬季授予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安排”的通知,我院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时间根据学校最新安排,秋季答辩截止时间为11月2日,冬季答辩截止时间为12月18日。请各位研究生加强与导师的沟通,及时撰写和修改论文,以保证学位论文答辩顺利进行,各项安排具体时间如下:
请毕业研究生认真学习教育部第34号令即《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和《关于严格执行导师负责制,杜绝研究生论文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强学位论文学术道德审查,要求研究生自觉遵守各项规定,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确保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和原创性。如论文背景源于保密科研项目、课题或涉及保密内容的,请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论文密级设定。并报请相关部门审批。请各学科按照学院的时间安排做好相关的答辩工作,并通知到每一位研究生导师,请研究生同学相互转告。 各学科及系负责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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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0年9月2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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