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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资源与环境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9浏览次数:字号:[ ]

各位老师及学生:

为深入贯彻全国、北京市及我校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培养和激励研究生的创新精神,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积极性和优秀学位论文的引领示范作用,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我校今年将继续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和《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研生〔2022〕4号)(附件1)相关要求,开展校级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各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推荐参评校级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为2022年11月9日及2023年1月4日已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和2023年6月拟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2023年7月拟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将参加2024年校级优秀论文评选。涉密及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数量

2023年全校合计评选30篇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分别为学术型博士学位论文10篇、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10篇、专业学位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10篇。研究生院给我院的推荐名额为学术型博士2人,学术型硕士2人,专业型硕士2人根据我院各系的参评研究生基数,测算的各系推荐名额如下:

各系推荐参评名额

序号

系别

各类指标

学术型博士

学术型硕士

专业学位硕士

1

植物营养系

2

2

2

2

生态科学与工程系

1

1

1

3

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1

1

1

4

农业气象系

1

1

1


总计

5

5

5

三、参评程序

各系根据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学位论文评阅情况、答辩结果以及申请者在学期间获得的与本人学位论文研究内容一致的相关成果等内容,对研究生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形成推荐人员名单,随相关材料一并提交至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5-112。若无符合评选标准的论文,允许空缺。

四、提交材料

1.学生个人提交材料

(1)《2023年推荐校级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附件3)。《作者简况表》中填写的各项成果均应为作者攻读学位期间获得,且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的成果。代表性成果可填写学术论文、专著、专利、奖励或其他类型的代表性成果,总数不得超过5项,必须是在规定时间内已公开发表(含网络在线发表)、已审批或已录用的正式成果,已受理和无批文的成果一律不计入。成果的单位必须署名中国农业大学。

(2)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作者简况表》(附件3)中所提及的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论文所在目录页及论文首页的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或其他代表性成果的复印件。研究生须用彩笔在证明材料的右上角明确标注序号①-⑤,并用荧光笔标注出各项证明材料中的标题、研究生姓名、作者单位等具体信息。

以上(1)(2)项提交电子版(需提供word版本和盖章扫描PDF版本的《作者简况表》、PDF版本的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按①-⑤的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和1套纸质版,纸质版按顺序用A4纸统一于左侧双钉装订成册。

(3)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严格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及书写规范》(2019年修订)(研生〔2019〕10号)要求装订,提交PDF电子版和1套纸质版。发表的学术论文不能代替答辩后上交的学位论文。

(4)学位论文评阅意见。需提交真实、完整的评阅意见,只提交PDF电子版(所有评阅意见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

2.提交材料时间

2023年6月1日(周四)下午4:00前,各系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5-11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iaojiaqi18@cau.edu.cn,逾时不再受理。

五、其他说明

获评的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符合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条件的,自然纳入2024年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校级推荐名单。

请各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积极组织,严格把关,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和学术失范行为的审查力度,保证推荐参评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的质量和水平,做好校级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推荐工作。

学院联系人:齐晓佳 电话:62732489

附件:

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pdf

附件3 2023年推荐校级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docx

附件4 各系2023年推荐校级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作者与导师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5 各系2023年推荐校级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学术成果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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